结婚以后夫妻之间最害怕的就是第三者的介入,不管是精神出轨还是实质性的出轨,都是对感情的不忠,是对结婚誓言的违背。那么出轨一方作为过错方,在协议离婚后要给无过错方...
婚后签订出轨净身出户有效吗
结婚以后夫妻之间最害怕的就是第三者的介入,不管是精神出轨还是实质性的出轨,都是对感情的不忠,是对结婚誓言的违背。那么出轨一方作为过错方,在协议离婚后要给无过错方一些补偿,这时一般两人会签订净身出户的文件放弃一些财产,那么这个文件的签署是否有效呢?也就是说婚后签订出轨净身出户有效吗?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解答一下这个问题,一起看看吧。
一、婚后签订出轨净身出户有效吗
所谓“忠诚协议”,就是男女双方在婚前或婚后,自愿指定的有关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恪守婚姻法所倡导的夫妻之间互相忠实的义务,如果违反,过错方将在经济上对无过错方支持违约金、赔偿金、放弃部分或全部财产的协议。
首先,从“净身出户”承诺书的内容分析,承诺如婚内出轨则净身出户,本质上是对于将来如果违反夫妻之间忠诚义务而以书面形式约定的财产处分的协议,属于“忠诚协议”的范畴。
其次,从夫妻之间忠实义务的本身来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对于“婚姻家庭的倡导性规定”中:“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该条款所规定的忠实义务,是一种情感道德义务,而不是法律义务,夫妻之间签订的忠诚协议,应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自愿履行,法律并不禁止夫妻之间签订此类协议,但也不赋予此类协议强制执行力。夫妻一方以此道德义务作为对价与另一方进行交换而订立的协议,不能理解为确定具体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再则,从社会效应来看,如果赋予忠诚协议法律效力,主张按忠诚协议分割财产的一方当事人,既要证明协议内容是真实的,没有欺诈、胁迫的情形,又要证明对方具有违反忠诚协议的行为,势必导致举证的一方为了举证而去捉奸,增加了其成本,且负面效应也不可低估,不利于婚姻的稳定。
同时,《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也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该条款明确规定了以离婚为前提的协议的生效条件。
综上分析,无论是忠诚协议还是以出轨为前提的“净身出户”承诺书,如果一方在离婚时反悔、不愿意履行的,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