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2024年婚姻法目录新婚姻法全文新婚姻法什么内容新婚姻法怎么规定的?新婚姻法是指2024年颁布的新婚姻法,它是对现行婚姻法的修订和完善。新婚姻法主要涉及以下方面的内...
新婚姻法2024年婚姻法目录 新婚姻法是指2024年颁布的新婚姻法,它是对现行婚姻法的修订和完善。新婚姻法主要涉及以下方面的内容:\n\n1.离婚制度的改革:新婚姻法将会改革离婚制度,减少无故离婚的情况,保障家庭稳定和儿童权益。\n\n2.夫妻财产制度的完善:新婚姻法将完善夫妻财产制度,明确夫妻财产的归属和管理,避免因财产纠纷引发的家庭矛盾。\n\n3.婚姻自由的保障:新婚姻法将继续保障婚姻自由,允许同性婚姻合法化。\n\n4.家庭暴力的打击:新婚姻法将强化家庭暴力的打击力度,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n\n5.婚姻登记制度的改革:新婚姻法将改革婚姻登记制度,实现全国范围内的婚姻登记互认,方便人民群众的婚姻登记。"新婚姻法全文
协议离婚的几个主要问题:1、财产如何分割2、子女抚养及探视问题3、债权债务的承担,4各自物品归各自所有。
要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一起到登记时的民政局办理
新婚姻法什么内容
主要是关于离婚后房产分割的,这方面也让大多数人觉得不公平,具体的你可以看下新婚姻法的一些内容: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平等主体之间的赠与依合同法规定,该条只是重申这一基本原则。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条是对物权法的遵守与反动,根据《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物权登记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该条规定的是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即不动产所有权需经登记才有法律效力。
本条解释第一款遵守了物权公示原则,而后一款而是对物权公示原则的反动;同样是物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只因出资不同,所有权归属就有不同。
在第一款的情况下可以依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第二款认定为共同共有的法律依据又是什么呢?显然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的主观臆断,公然违反物权法的规定。
从现实生活中出现的纠纷来说,只要严格遵守物权法,对房产的所有权归属是没有争议的,即以登记为准,登记在谁名下就为谁所有。
如果有纠纷,可以依债权来处理。
即通常所说,清官难管家务事,法律是明确的,大家知道自己的行为将导致何种结果就可以了,至于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不动产,登记在谁名下,由他(她)们自己决定,才经登记将会发生特定的法律后果,是法律的事。
最高法院的该种解释出于何种目的,让人摸不着头脑。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这条解释跟第七条第一款是一样的,但比第七条要彻底,将物权与债权区分开来,值得肯定。
买房时产权已经确定,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可以请求债权。
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条是关于善意取得夫妻共同共有财产(房屋),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房屋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的规定。
关于如何适用本条规定的善意取得,如何认定第三人是善意非常重要,有一点需注意,如果房产登记在夫妻两人名下,夫或妻一方出售能否认定第三人为善意呢。
个人以为,如果房产登记在夫妻两人名下,应当排除第三人为善意。
它应该知道与其交易的夫或妻没有完全产权,仍与其交易,应当承担交易不能的风险。
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该条解释与第十条的规定思想是一致的。
新婚姻法怎么规定的?
现行婚姻法规定,对于婚前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的变化而发生变化。
也就是说,只要是婚前财产,就永远属于婚前一方的财产,不会发生任何变化。
当然,婚后拥有财产的一方愿意变更财产的所有权的,那又另当别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