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神圣而美好的事物,对于两人们而言,婚姻也是需要维护的,一旦婚姻里出现裂痕,一方在婚姻中犯错,是很有可能会导致家庭的破裂的,而且如果离婚的时候存在过错的一方...
离婚过错方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婚姻是神圣而美好的事物,对于两人们而言,婚姻也是需要维护的,一旦婚姻里出现裂痕,一方在婚姻中犯错,是很有可能会导致家庭的破裂的,而且如果离婚的时候存在过错的一方在割裂家庭财产时,多数还会存在一些财产争执。那么,在一段婚姻破裂中的过错方是不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呢》毕竟离婚的过错方对另一方造成的是难以弥补的,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来科普科普在离婚时法律上规定部分或者少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让你奇怪的知识又增加了哦。
一、关于离婚过错方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热评
1、我们国家是男女平等,国家法律平等统一的。并不是说男女任何一方站起来就能保护自己。在人大领导们工作提案上,不仅仅是建议,也是从民生中得到的建议。
2、应该出一个婚内通奸罪,对出轨的人和第三者都从经济上和刑事责罚上进行制裁。重婚和同居很难举证,而且大部分出轨也都不太会同居,重婚更是可能性极小,但是对家庭和伴侣带来的伤害却极大。
3、过错”的立场和标准是什么?单凭对对方的忠诚?或者法律条款?当代法律是站在社会公共利益立场上的,在个人的爱恨情仇上,往往缺乏公平性。如去年报道的退伍兵为家人报仇杀人案。所以只要不影响公共利益,少用公共法律法规干预个人恩怨情仇。
4、支持,虽然评论怀疑法案的可行度,但是进步总比原地踏步好,法律是为惩罚坏人,很多人把出轨美化甚至人性化,但其实出轨也造成了另一方的精神和利益损失。
5、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总感觉实施起来有点麻烦,条件可能放出来大家都一目了然,但是备不住别有用心,就怕被无经济收入者每天好吃懒做没啥付出的人去钻空子,有的时候被过错也是咎由自取,比如一方做了令人发指让人气愤难耐的事情,另一方忍无可忍又不能断绝关系,然后做出了过错的事情,那这又怎么评判?
法律规定不分或少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只要证据确凿,均可作为原告有过错的证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少分”和“不分”,通常是指在离婚时涉及到的夫妻共同财产分配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因此,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并不存在过错方应少分或不分的规定,但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当然了,一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法律也并不禁止和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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